每当看到个别党员干部以一些“辣眼睛”的行为做派登上新闻热搜榜、处于舆论风暴眼时,总会涌起一股愤怒之情: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不知敬畏、我行我素!
难道非要“被查”才能幡然醒悟“侥幸之心不可有”,痛哭流涕之日才知“装睡只能害自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围绕改作风,那可真是不惜代价的。不说别的,仅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就破了多少所谓的“惯例”,刷新了多少历史数据。据统计,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起,到2017年7月底,全国累计查处问题18万多起,平均每天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问题逾百起;超过13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其中包括高达两位数的省部级干部。前几天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出炉,大家也都看到了,7月份,又有2名省部级干部因违反“铁八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样的高举高打,这样的铁面铁腕,有人还抱着执意执念不收不敛,岂非“刀口舔血”?
更荒唐的是,有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被各种“偶然因素”捅了出去,在舆论场遭受“千夫所指”时,第一反应不是检讨自身、解决问题、引以为鉴,而是讳疾忌医,怪罪于检举揭发者或“愚蠢的队友”。不知道当初顶风违纪、踏破底线的“勇气”哪里去了?也不想一想,互联网时代群众的眼睛比以前更雪亮,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时时都在正告“纸是包不住火的,玩火者必自焚”。
中央八项规定是高压线,绝对不能碰!别说这是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常识了,就看看一些涉及干部作风问题的新闻事件爆发后,看一看、听一听老百姓的评判、议论、分析,很多人都能引经据典,当事人坏了哪一项规定精神,之前公布过哪些类似的案例,处理结果是严重警告还是摘了“乌纱帽”……头头是道、有理有据,从这样的家喻户晓、如数家珍就可以看出什么叫做深得人心、众望所归,就可以读懂八项规定为什么会拥有“改变中国”的神奇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在有些党员干部那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已经被狭隘地理解为只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公车私用、不公款旅游、不去私人会所就万事大吉了,就“过关”和“合格”了。这样的“自我满足”,似乎忘了八项规定的全称里还有“密切联系群众”这六个沉甸甸的大字;忘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而自己身上又或多或少沾染了一些的事实;忘了习近平总书记早有言在先的“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
回眸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中央大刀阔斧、动真碰硬、持之以恒抓党风,以“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概括其成效也是贴切的。气象更新,来之不易,全党更需乘势而为,以“四个意识”为镜,以“两学一做”为鞭,铲除积习甚深的“官本位”,摒弃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让“当官”与“发财”、“人民公仆”与“封妻荫子”断舍离。
要改的不良作风,无论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还是“冰山之一角”,只要拿出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就能一寸寸、一尺尺解冻,一角角、一块块凿碎——不忘初心的中国共产党,有解决问题、取信于民的自信和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