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农改办【2015】2号)
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办【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5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奖补政策 按照《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提【2015】7号)要求,需要我省一事一议存在奖补政策支持的提升村共3010个。扣除此次暂不支持的79个提升村,剩余2931个为此次支持的提升村。各地要按照平均每村30万元的标准支持提升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具体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各村人口在25—35万元间调剂奖补额度。各地落实2931个提升村项目建设、按照每村30万元预留79个暂不支持的提升村资金(具体使用意见另行通知)后,剩余资金可用于一般村项目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改【2014】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改【2014】9号)规定执行。 二、开展项目建设 各地要抓紧将奖补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并及时督促项目村开展村级筹资及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年内完工并报账。按照规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允许从2015 年提升村中选择,但不得同时享受提升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项目建设及验收信息要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及时录入,其中一般村、提升村、美丽乡村分别按照“普惠村”、“重点村”、“示范村”奖补类别进行填报,享受美丽乡村奖补政策的提升村按照“美丽乡村”类别填报。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及时报省综改办备案。 三、强化信息宣传 各地要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整合力度,扩大奖补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元立足奖补政策自下而上民主决策的制度优势,注重对奖补项目的全程宣传,突出民议、民建、民管。要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信息宣传成果及时反馈省综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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