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村官”廉政约谈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村官”廉政约谈制度,内容如下:
一、约谈主体
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二、约谈范围和对象
约谈范围:1.信访问题重点村;2.村务公开检查问题村;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4.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村;5.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村;6.党组织建设后进村;7.其他。
约谈对象:重点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约谈内容
1.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是村级领导班子在理解、执行、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有无出现偏差的情况。
2.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是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党务村务管理混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矛盾问题较为突出方面的情况。
3.村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是村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4.村级班子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情况。重点是班子团结协作情况,村干部在决策事项收集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召开村务会议和群众在决策中的知情、参与和建议的情况。
5.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村干部在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财务收支管理、票据管理等财经制度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的问题。重点是在季度公开和逐笔公开检查中存在的不合理票据,用途不明、无经手人、入账手续不规范等情况和发生的原因。
7.村级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是村干部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资金概算、施工单位的选择、招投标、质量验收及工程决算的执行情况。
8.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村务监督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约谈建议的内容。
9.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四、约谈方式
约谈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约谈时间、地点,方式上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专题谈话与综合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五、约谈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约谈工作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业绩考核。各乡镇党委、纪委作为约谈主体,要切实承担工作职责,从有利于推动村级各项建设的角度,创新约谈方式和内容,延伸约谈范围,体现工作成效。
2.坚持规范操作。约谈可一对一,也可2人或以上,谈话前应当梳理谈话提纲,明确谈话重点,及时收集与谈话主题相关的资料,详细记录谈话主要内容,并作为档案资料保存,以便全面掌握谈话情况和检查落实。各乡镇每年约谈不少于1/3的村。
3.注重约谈效果。约谈人要尊重和理解约谈对象,耐心听取陈述,帮助分析问题,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做到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约谈对象要如实反映有关情况,认真听取和接受组织上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约谈主体可根据核实的情况对约谈对象作出书面说明、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建议党政纪处分、建议免职等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