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专项办要求,两个专项行动“清理问题、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将延长至7月底,为切实用好延长的一个月时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逐项排查,及时纠正、立行立改,确保两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全面清理、集中排查。在全县深入开展两个专项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月活动,努力实现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双提升,坚决摆脱落后局面。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蒙混过关、应付了事等思想,认真对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吃透上级精神,创新方式方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死面,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梳理、汇总、上报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清单管理,约谈通报。从本周开始,将两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全县负面清单管理。根据全市“一问责八清理”每期通报表,对清理问题数量全市排名后5位或“零报告”的牵头单位,分别标记负面清单1次;全市排名前10名之后、后5名之前的牵头单位,标记准负面清单1次,连续两次全市排名前10名之后、后5名之前的牵头单位,标记负面清单1次。根据全市“微腐败”每期通报表采用情况,对上报问题线索零报告的责任单位,分别标记准负面清单1次;连续两次上报问题线索零报告的责任单位,标记负面清单1次。标记负面清单的单位,均由县专项领导小组领导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全县通报曝光。
三、跟进督导,严格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清理”要求,把问责作为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拿起问责这把利剑,倒逼工作落实。县专项办督导组将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密集巡回督查,并印发通报。对上报问题线索数量少、连续排名落后,甚至连续“零报告”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和专项核查,对存在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一问责八清理”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总协调作用,加强对清理任务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持续传导压力,并制定责任单位负面清单标记办法,需要标记负面清单或问责追责的,统一上报县专项办问责指导组。
广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