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四起“微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传导压力,推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不敢腐”的震慑氛围,日前,广平县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4起微腐败方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广平县南阳堡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胜岭截留私分上级发放的涉农专项物资等问题。2016年,该村发放县农牧局实施的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麦种期间,王胜岭擅自将其中14袋麦种用于抵顶参与工作村民的卸车费、看护费,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价值5625元的45袋麦种分给其亲友。给予王胜岭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平县胜营镇柳林村党支部书记陈连明、村委主任段贵昌、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王玉臣借机向群众收取费用,村集体收支不如实下账等问题。2016年12月,在柳林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陈连明和村委主任段某昌、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王某臣等村干部研究决定,以办理宅基证的名义向该村22名群众收取办证费用共计20500元用于村务开支,收支未记账。2016年5月,柳林村收取村原小学租金5000元,经陈连明手直接用于村务开支,收支未记帐。给予陈连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段贵昌、王玉臣党内警告处分。
三、广平县广平镇上坡村党支部书记冯银书,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6年至2016年,上坡村村干部冯银书截留挪用应发与群众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36767.41元,2011年12月,截留挪用教育化债专项资金5000元,2010年和2012年,收取村民早私婚罚款6000元,未记账用于上交镇社会抚养费,克扣群众3000元危房改造补贴,2016年12月,借农村桩基地确权之机收取5户村民7900元确权费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群众7900元,给予冯银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广平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郭书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广平县邮政公司平固店支局投递员杨某军、王某温、郜某军(三人均为群众)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将汇款单投递给收件人,且投递员杨某军未按照规定将其本人负责投递的15份汇款单直接兑付了3600元现金,营业员张某(群众)违规为杨某军办理了兑付业务。郭书娟身为主管领导,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于2017年3月16日,给予郭书娟党内警告处分。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遵法纪、守底线,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违纪问题,严格执纪,强化问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以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为契机,深入清理解决存在问题,着力营造从严从紧的高压态势,以两个专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广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